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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意外險,會理賠因為意外事故造成的殘廢,依不同等級的殘廢程度,以投保金額乘殘廢比例,做為賠償被保人的保險金。但是除了意外致殘外,有沒有可能因疾病致殘呢?

一般來說,糖尿病的病患,到了晚期是有可能因病需要截肢的。而心血管性的疾病,如腦中風,也可能導致不同等級的殘廢。風濕性關節炎(Rheumatoid arthritis,簡稱RA)是一種由自身免疫系統失常而引致關節的長期慢性炎症。這種炎症也可能會造成關節變形甚至殘廢。

其實疾病致殘的情況,不能說是沒有,但是一般人在投保意外險時,可能不會特別注意,意外險只理賠因意外造成的殘廢,而不理賠因疾病造成的殘廢。

於是就有保險公司針對殘廢給付特別出了附約,不論是疾病還是意外所導致的殘廢,都可以理賠。我們看看保險公司在網頁上的商品說明

 


※殘廢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約定的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乘以條款附表所列給付比例計算所得之金額給付殘廢保險金: 
一、因疾病致成條款附表所列二至十一級殘廢程度之一者。 
二、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致成條款附表所列二至十一級殘廢程度之一者。但超過一百八十日致成殘廢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殘廢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上面寫明了,不論是疾病致殘,或是意外致殘,都可以獲得理賠。

以另一家保險公司舉的例子來說明理賠的情況:


範例說明
◎ 基本資料:吳先生,30歲,購買本保險附約(DR)200萬,年繳保費480元。
◎ 事故狀況:45歲罹患糖尿病,53歲因糖尿病併發症(視網膜剝離)造成雙目失明
   無法復原。
◎ 給付說明:雙目失明屬殘廢程度第一級第1項,應給付保險金額之100%,共計
   給付200萬×100%=200萬元


其實這類型的保險,都能用很小的保費,做出很高的保障,但是一般巿場上有在推廣這一項產品的業務人員,少之又少,所以大部份的人,因疾病致殘的這一項保障內容,還是空的,十分的可惜。

今天把這個訊息分享給大家,大家可以注意一下自己的保險內容中,有沒有因為疾病致殘的給付項目,如果沒有的話,可以考慮加保這樣的保障,因為一年不到一千元就能買到上百萬的保障,可以把殘廢所造成的財務風險,用很少的保費支出,就能轉嫁到保險公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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