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13保險新聞一覽表】
保經代管理規則 本周預告
金保法草案 回歸銀行法
銀行擬禁賣「類定存」保險商品
越南國泰產險開業 佈局趨完整
強制車險保費 明年平均降5.7%
駕駛人傷害險,開車有保障
車禍申請補償,小心保險黃牛
變額年金搖身活帳戶,買氣旺
壽險外匯變動準備金 有三難題
台銀保單質借 低利2.9%
保經代管理規則 本周預告
2010-12-13 01:05 工商時報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金管會決定強化對保險經紀人及代理人的管理力道!據了解,金管會最快本周內將預告保險經代業管理規則,要求所有經代公司及個人從業者所有資料必須在經代公會登錄及網站揭露,在行銷保單時,必須作被保險人需求及適合度分析報告,且這份資料必須留檔,供日後檢查時抽查。
目前,全國有近千家的保險經紀人及代理人,登錄在保經代下的業務人員已近13萬人,與壽險公司18萬業務員人數已十分相近,同時銀行保代公司及銀行保經公司行銷保單已占新契約保費的6成以上,但目前保經、保代屬於低度管理,出事就是由簽約的保險公司來負責。
為了解決目前保經、保代有錯誤行銷、誤導消費者、販售地下保單等情況,金管會決定強化管理保經代業者,原本保險局規畫銀行保經、銀行保代應廢公司,轉由銀行自行設部門,即保經部、保代部,納入銀行內控及風管體系,若有行銷過失,要由銀行負擔責任,但這部分規劃,已在銀行局長桂先農認為「不合法」下,暫時刪除,並未在這次公告的管理規則之內。
據金管會官員透露,保險局仍未放棄銀行應負行銷保單責任的規畫,正與銀行局緊密討論中,希望由銀行局來管理銀行行員行銷保單的方式及應負責任,保險局堅持目前銀行雖轉設保經及保代公司,但真正決策者仍是在銀行內部,因此就算保險局管銀行保經、銀行保代,仍是未能管理到真正的決策者,且銀行保經代公司資本額較小,若真有錯誤行銷,無法有效承擔賠償責任。
首波保經、保代管理規則即要求未來行銷必須有被保險人需求分析、適合度分析等文件留存,同時禁止「轉單掛件」,即是大型保經、保代公司接受一些沒有直接與保險公司簽約的保經代公司及個人的行銷件,未來除非個人執業的保經代取得要保人同意書,大型保經代公司才能接受這種轉單件,若是公司型式者則是完全不准轉單掛件。
金保法草案 回歸銀行法
2010-12-13 01:05 工商時報
【記者陳碧芬/台北報導】金管會提送行政院的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草案,金管會在立法過程,先排除公開市場的股市交易,被判定有投資賠償責任的金融機構之2倍罰鍰亦拿掉,而如果消費者對爭議評議委員會的判定有不服,可走法院訴訟一途,由法院判決為主要依歸。
為趕在本周把該草案送進行政院,金管會上周再邀法律學者討論,並納入司法院建議的法律位階問題,最後修改為較不受拘束力的罰則,對金融機構不利的部份也大幅刪除,回歸到銀行法的各項管理規則之上,亦不禁止消費者只能用此套解決法條以解決糾紛,一般訴訟也是途徑之一。
金融消保法的條文重心在「消費爭議處理」篇章,官員表示,如果該法一再強調罰則,擔憂金融機構的業務發展將難以運作。
官員指出,評議委員會判定的結果類似仲裁、和解,過去處理卡債、連動債爭議,八成是和解收場,因此評議委員會是執行調解程序,透過爭議處理機制來保護消費者,不要動輒就上法院,但若糾紛難以判定或消費者對判定不服,最後以法院判定為主。
銀行擬禁賣「類定存」保險商品
2010-12-11 01:35 中國時報
【記者-林上祚/台北報導】金管會銀行局長桂先農昨日在金融研訓院研討會上表示,銀行通路就像百貨公司一樣,必須賣高檔貨,不能賣一些跟放款性質差很多的東西,桂先農雖然沒有特別講明,是哪一種商品不能在銀行櫃檯賣,但據了解,「類定存」保險商品,將是第一波被禁止商品。
金管會本周一舉行業務會報,討論分行設立保險經紀攤位,專門推銷保險的提議,該案係保險公會與保代公會所提出方案,主要是為了要解決這段期間,投資型保單引發的相關投資糾紛。
據了解,金管會研議的保經、保代管理規則,希望明年起銀行經營保經、保代業務,必須設立在易於辨識的專區,並與銀行櫃台明顯區分,但由於一般民眾進到分行以後,只知道存款、放款、外匯等窗口,連理專跟一般櫃檯人員的差別都分不大出來,又何況是保險業務員。
金管會內部透露,銀行局雖然不反對銀行設立保險代理人子公司,但對分行設立保代攤位,專門推銷保險商品有所疑慮,「桂先農昨日所言,百貨公司不能賣地攤貨,指的就是保險商品」。
桂先農表示,為了落實金融消費者保障,金管會除了研擬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目前也在針對銀行財富管理業務所涉及的「信託業管理辦法」、「金融集團共同行銷管理辦法」及金融機構監合作推廣金融商品等相關規定進行修法。
越南國泰產險開業 佈局趨完整
2010-12-13/聯合報/C3版/財經新訊
【文/林雅涵】越南國泰財產保險有限責任公司(越南國泰產險)在胡志明市正式揭牌,包括越南財政部、胡志明市政府和股東代表等,近250位嘉賓出席開業典禮。
國泰產險在台灣市場經營績效卓越,憑藉集團資源整合,開業短短17年已成為市占率第二的績優公司,獲獎無數,2009年更得到亞洲最佳產險公司殊榮,是台灣產險業的領導品牌,繼2008年領先同業於大陸設立子公司後,現積極佈局越南,提升在亞洲市場的品牌地位。
越南國泰產險總部設在南方的經濟重心胡志明市,秉持國泰品牌「穩健踏實、永續經營」的經營理念,致力提供創新、專業的商品和服務,落實在地化經營。未來隨著業務的發展,將陸續在首都河內及其他地區設立分公司據點,服務廣大的台商客戶與越南民眾。
國泰金融集團致力邁向國際化,目前大陸市場已有人壽與產險子公司,緊接著國泰世華銀行上海分行也即將開業。持續深耕大陸市場之外,亦逐步邁入越南,除了國泰世華銀行與越南國營工商銀行(VIETBANK)合資成立世越銀行,越南國泰人壽也於2008年開業,在越南國泰產險開業之後,國泰金融集團在越南的佈局趨於完整,將可提供更豐富完善的金融商品與服務。
強制車險保費 明年平均降5.7%
【記者呂清郎/專題報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明年將第9次調降保費,這項實施12年的政策性保險,投保率高達99%以上,可說是僅次於健康保險的第二大全民保險,並揚名國際,民眾最關心的保費明年平均調降比率為5.7%。
產險公會表示,自1998年1月1日施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以來,根據調查投保率已高達99.7%,其間完成二次修法,3次調高保額、8次調降費率。
上週並首次舉辦「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國際研討會」,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與會,針對各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制度介紹、補償制度之比較、道德風險之防範及保險跨境之處理等議題進行研討,以了解國外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與補償制度的最新發展,分享經驗並促進合作與交流,提供強制險制度檢討參考,讓事故受害人有更充足的保障。
金管會依照保險發展中心提出的費率精算報告,定期檢討保險費率,因整體損失率改善,日前已公布明年度將再調降費率,包括今年在內總計8次調降費率,累計降幅43.1%,加計明年3月再調降,累計降幅將達48.8%。
明年平均調降幅度為5.7%,其中機車部分平均調降2.3%,汽車平均調降8.3%,調降後自用小客車保費將減少154元,普通輕型機車減少75元,普通重型機車減少19元。
富邦產險指出,民眾如果想再省更多保費,還可DIY辦理強制險,也就是不透過代理通路投保,自行到保險公司臨櫃投保,一般可獲得保費9折左右的優惠,其中自用小客車保費應可優惠70元以上,機車一年期保費優惠60元、兩年期保費優惠80元。
另外,就承保實務經驗來看,還有許多民眾為了省保費,將汽車登記在媽媽名下,因為從經驗值訂出的車險費率結構,30至60歲男性第一次投保的費率系數為1,但30至60歲女性費率系數為0.92,60歲以上女性費率系數更僅0.79。
但強制險為提供無辜受害的車外第三人及車內乘客保障,因此訂有所謂的「單一事故」駕駛人除外條款,就是當發生非涉及兩車以上的交通事故,例如自行撞上安全島、電線桿、路樹、房屋、墜崖或機車滑倒等,駕駛人都無法獲得強制險的理賠補償,必須再加保「強制險附加駕駛人傷害險」,才能獲得與強制險相同的保障內容。
駕駛人傷害險,開車有保障
2010-12-12-工商時報
【記者魏喬怡/台北報導】強制車險明年又要調降了,這筆省下的錢,產險業者建議可多投保一些車險,讓自己的行車保障更完整!產險業者建議,像是「駕駛人傷害險」、「颱風洪水險」等都可考慮!
國泰產險車險部經理孫騰敏表示,「強制車險」主要是保障「出車禍」時除了駕駛人以外的人,但許多交通事故並非車禍,像是「騎機車滑倒」、「自己開車撞護欄」、「撞電線桿」等,甚至前陣子高速公路走山,都會導致駕駛人傷亡,但這些強制車險都不能理賠,建議車主可多保一個「駕駛人傷害險」,保障駕駛人。
另外,天災常造成重大交通傷亡,例如98年八八風災造成橋樑斷裂車輛跌落河中、今年4月份發生的國道走山、10月份梅姬颱風釀成蘇花災難,皆出現因天災造成單一汽車交通事故,駕駛人傷亡無法從強制險獲得理賠。
因此,如果是未涉及其他車輛的交通事故,必須加保「附加駕駛人傷害險」才有保障。目前市面上商品來看,保額最高的是國泰產險,死殘保額達200萬元,保障範圍同強制險(包括體傷、殘廢、死亡)、保額比強制險160萬元還高。孫騰敏舉例,假設某甲有投保國泰「駕駛人傷害險」,日後因撞護欄住院,可先獲得20萬元理賠,之後若在醫院不治死亡還可再獲理賠200萬元,也就是說最高可有220萬元。
這類保險的保費隨各家的損率而有不同。以國泰來說,汽車保一年的保費是409元、機車是518元。而同業因為保額只有160萬元,汽車保費通常是350元、機車則在440元到450元間,保費其實相去不遠。
車禍申請補償,小心保險黃牛
2010-12-12 -工商時報
【記者陳碧芬/台北報導】處理事故的流程,掌握保險理賠情況是重要的一環,卻時常有保險黃牛或不肖份子趁虛而入,強言代為申請補償金等作業,其實是要向當事人詐取佣金,造成人們的二度傷害。
金管會保險局提醒民眾,處理車禍災難等理賠事故,可以直接找承保的產險公司申請理賠,求償權益才不會被他人所侵佔,也不會衍生其他的紛爭。
金管會說,很多理賠申請的相關程序,既簡便又快捷,像申請補償金或強制車險的保險金,都是不需支付任何費用。民眾如對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手續不瞭解時,可隨時打電話詢問或請求協助。
醫院急診室不時發生,心急如焚的車禍事故人,時常有保險黃牛趁機找上門,表達可協助辦理理賠;其實,這些保險黃牛係利用車禍的賠案進行歛財,車主的求償權益,將是這些保險黃牛歛財的目標。金管會建議消費大眾,不幸發生車禍時,定下心來最重要,不急著一時之間提出各項理賠申請。
金管會亦警告不肖人士和保險黃牛,不要為謀取較多的保險金,在求償的處理過程偽造不實文書,使得強制車險的理賠作業增添困難,萬一假造文書的事件被發現,可能吃上官司,也連帶害到當事人,涉及的刑責會更重。
變額年金搖身活帳戶,買氣旺
2010-12-12-工商時報
【記者陳欣文/台北報導】年金險向來給人用來保障退休生活的印象,不過,屬於投資型保單的變額年金保險,因為不論在繳交或是提領保費上都最具彈性,加上過去的利率變動型年金在目前低利環境下魅力大減,因此成為買氣最旺的年金險。
強調因投資標的保守或是有保本機制的變額年金保單,這類保單因為投資風險自負而比其他的年金險費率便宜不少,但是也因此保戶所領到的年金沒有保險公司掛保證,民眾最好根據本身所需來選擇適合的年金險種。
年金險因為沒有壽險保障,因此費用率上比有壽險保障的保障便宜許多,變額年金更因為風險由保戶自行承擔,保費又比其他年金險更便宜。
大都會國際人壽表示,以相同保額來看,變額年金的保費最多比利率變動型年金可便宜一半以上。
不過,比起傳統年金險有保險公司掛保證,變額年金雖然便宜,但是投資風險得自負,因此最後保戶領取到的年金,不見得和當初自己預設的一樣,因為領到的錢和投資績效有關。
至於傳統型的年金以及利率變動型年金,雖然保費比較貴,但是保戶不用擔心退休年金可能因投資績效不佳而縮水,退休生活可以有明確的保障。
也就是用多一點錢買到這份「安心」,適合完全無法承受風險的民眾。
至於變額年金,則屬於投資型保單的一種,保單價值會因投資標的的績效而變動,但因屬於最具「彈性」的年金保險,因此越來越受到歡迎。
保誠人壽銀行保險通路長張錡和表示,越來越多客戶選擇購買變額年金商品做為家庭資金累積平台,一來可以視需求彈性提取帳戶價值來支付孩子每學期的學費;二來遞延期滿後,固定領取的年金成為一筆穩定的收入,還可兼顧自己的退休生活。資金累積的方式也具彈性,家長可以選擇定期提撥一筆金額,或是一次就準備一筆錢,用這筆錢做長期投資。
舉例來說,32歲的王老師剛生完孩子,選擇投保「保誠人壽金享年年變額年金保險」做為長期的資金規劃工具,她將50萬元的儲蓄做為第一筆保費,第二年開始每一季存入3萬元,每年領到年終獎金時再和先生一起存入10萬元。
這樣規律性的投資習慣,一直到王老師50歲時才停止。假設投資報酬率為6%,王老師54歲的時候,保單帳戶價值已經累計有1,000多萬元。
王老師提取了300萬元做為孩子出國深造的費用後,隔年開始領取年金,在年金預定利率2%的情況下,王老師每年還可領約32萬元的年金,最高可領到110歲。
張錡和表示,變額年金由於沒有保額,因此不需扣除保險成本,投入投資帳戶的金額更多、帳戶價值累積更快。對於已經有足夠壽險保障的人來說,變額年金固定給付的設計,也適合做為退休規劃。
壽險外匯變動準備金 有三難題
2010-12-13/經濟日報/A19版/金融
【彭金隆】我國壽險業總資產中高達32%約新台幣3兆多元放在海外,任何一點匯率波動,都會對壽險業損益產生重大影響,匯率已成為左右台灣壽險業績效最重要的因素。為此,壽險業每年必須花300到500億元的避險成本。
但壽險業普遍認為匯率上上下下,避險只是避了「會計報表的數字風險」,如果匯率長期會回到一定區間,匯率避險到頭來都是白花錢,這也難怪壽險業不斷建議以提列「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作為平穩匯率損益波動的機制。不但可以僅做部分避險,省下鉅額避險成本,也可以讓損益表數字好看一些。
這樣一個看似完美的建議提出後,馬上就踢到鐵板,因為這個平穩準備建議是將壽險業未實現的匯兌損益,僅認列部分在當年度損益表之中,這樣調節損益的作法,明顯違反現有的國際公認會計原則與我國的會計公報。因此壽險業希望尋求主管機關協助,以法令規定方式同意保險業提列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藉由我國政府法令優先會計公報的實務原則,期待能獲得會計師界的支持。但會計界則認為提存平穩準備調節損益,明確違反國際會計準則,即使透過法令規定,若對財務報表公允表達已產生重大影響,也未必會埋單,出具無保留意見。
為解決僵局,有人建議主管機關將這個平穩準備放在權益項下,希望能夠為此解套。如此雖可滿足國際會計原則要求,但已不是壽險業建立外匯準備的本意,想必也很難有交集。平心而論,這個問題有三個癥結點。
第一個癥結點在於壽險業認為目前這套以「市價為資產評價基礎」的財務會計準則,並不符合他們經營的特性。例如台灣壽險公司特有的高比率海外投資是國際上少見,而且這些資產投資的目的,幾乎都是長期投資居多,如以波動劇烈的市價觀念評價,並無法反映壽險業真正的資產與損益狀態。
此外,目前這套報表所呈現的經營結果,主要是服務投資人對「即時市價資訊」的使用需求而設計,但我國壽險公司資產中,股東權益約僅3%,貢獻97%資產的保戶,卻無法從這裡獲得有用的資訊。因為這套會計制度讓壽險業損益暴起暴落,變動激烈的損益結果,更讓保戶無所適從。
保戶受限於保險契約無法像股票投資人般進入或退出,而且都以長期契約為主,更關心的是保險公司長期經營是否安全的資訊,這套會計制度所呈現的資訊品質,明顯與保戶的期待有落差。
第二個癥結點在於,我國對保險業的監理會計準則與財務會計準則沒有區別。因為沒有一套會計制度可以滿足所有不同目的使用者,會發生上述僵局自然也就不奇怪。以外匯準備爭議為例,國際財務會計準則為台灣壽險業破例修改的可能性幾乎是零,要求會計師界違反會計公報規定,更是強人所難。但現行會計準則規定不符壽險業行業特性,也無法提供保戶長期經營狀況也是事實。建議保險監理應儘快與財務會計準則分流,另外建立一套評估保險業長期經營安全及作為資本適足監理依據的保險監理會計原則,上述外匯平穩準備就可以規範於此。
最後一個關鍵是,保險業一方面想投資海外賺利差,又不想花費避險成本,又希望不用增強資本,最好會計師也配合。世上哪有如此美好之事?而且提了外匯準備,匯率風險就不存在了嗎?如果股東沒有真正額外拿錢出資建立外匯準備的起始部位,只是挪動一些現有的會計科目,就可以解決問題,似乎也想得太簡單了。
台銀保單質借 低利2.9%
2010-12-13/經濟日報/A23版/金融活動
【台北訊-陳碧雲】年關將近,臺銀人壽關心保戶資金運用,推出「保單借款優惠利率2.9%」保單質借專案,申請期限至99 年12月31日止,就此專案推出後的新增借款金額,可享有2.9%優惠利率。
保單借款享有免保證人、免手續費、亦可隨借隨還等多項優點。保戶可透過業務員,或直接向臺銀人壽全省各服務櫃台提出申請,當天或最慢三天就會撥款到保戶指定帳戶。
臺銀人壽提醒保戶,若本金沒繳清,則未償還保單借款本息超過保單價值準備金時,保險契約會失效停止,因此在借款期間,仍應隨時留意繳息狀況及保單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