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在台協會提醒您,自2010年十月一日開始,所有申根簽證申請人都必須提供有效且符合規定的醫療保險證明。此項措施是基於申根簽證條例第十五條,要求所有簽證申請者提供有保障包括緊急醫療救護、緊急醫院治療、醫療遣送或遺體運送的醫療保險證明,且保險期涵蓋申請者預計停留於申根會員國境內的期間。此要求適用於所有申根簽證持有者。旅遊醫療保險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保險保障期必須包含申請人預計停留期間 
2、保險必須在所有申根會員國內有效 
3、保險給付額度最少必須三萬歐元
4、保障必須涵蓋所有醫療費用包括醫療遣送或遺體運回
5、醫療費用由保險公司直接付給歐洲當地醫院或醫生,而不是付給被保險人(不接受被保人先墊付費用,再由
  保險公司於被保人返國後作事後給付)
6、保險公司必須在申根區內有連絡點

※提供符合規定條件的台灣保險公司建議名單如下:
國泰產險、美亞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華南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泰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美商安達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蘇黎世產物保險公司。


 

第三點有提到最少需三萬歐元,所以考慮到滙差的因素,一般來說建議直接投保新台幣150萬以上的額度,

第四點有提到醫療運送及遺體運回,所以若是旅行險的內容沒有這兩項給付,是不符合規定的

以目前巿場上的情況而言,會建議大家可以考慮美亞產險海外旅行綜合保險

因為這產品的特點很棒,而且很多投保的方案可以選擇

海外旅行傷害保險 NT$200 萬 NT$500 萬 NT$800 萬 NT$1,000 萬

傷害醫療實支實付型 NT$5 萬 / NT$20 萬 / NT$50 萬 / NT$200 萬

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險金 住院醫療保險金 NT$ 5 萬 / 20 萬 / 200 萬

你可以自己組合出自己想要的保障額度

像是已經有買很多意外險的朋友,就能自己組合出 傷害險 200萬 + 傷害醫療 200萬 + 海外突發疾病 200萬 的組合,將大部份的費用集中在拉高醫療保障,而不需要買高額的傷害險。

而且因為它是產險公司的旅平險,消費者可以加價購買附加海外旅行不便保險

附加海外旅行不便保險
承 保 項 目 給 付 金 額
1.旅程取消保險 NT$ 60,000 元
2.旅程阻礙保險
a.旅程縮短保險
b.旅程更改保險 NT$ 20,000 元
c .探病費用保險 NT$ 200,000 元
d.旅行文件損失保險 NT$ 5,000 元
3.旅程延誤保險 NT$ 8,400 元(每滿6 小時:NT$1,200 元)
4.行李延誤保險 NT$ 4,000 元(每次旅程一次為限)
5.行李損失保險 NT$ 80,000 元
6.第三人責任保險 NT$ 4,000,000 元

而且這個旅平險的

緊急醫療運送費用保險無上限金額

遺體運返費用保險無上限金額

大家如果覺得自己組合保障額度很麻煩的話,也可以直接參考 
美亞產險的新申根簽證醫療旅平險(90天)費率表

直接購買美亞產險的新申根簽證專用的旅平險

若想要自己組合保障額度的朋友,可以直接下載費率表自己查所需費率

http://soccerfan.myweb.hinet.net/doc/travel.zip

註:此檔案有密碼,需要密碼者請在留言區留下您的Email,我再將密碼傳給您

註:這個旅平險付費可以使用信用卡付保費,如果有需要刷卡單的朋友請留下您的MSN,我再將刷卡單傳給有需求的朋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01F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