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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22保險新聞一覽表】

接軌IFRSs 課稅壓力大增保險業爭取營所稅分期繳

金融評議 使用者付費

富邦財險、建行廈門分行 建立保險代理合作

第一保今除息 股利佳股價走強

汽車第3人責任險 8月起恐調漲1成

暑遊買綜合險 保障全扛

旅行綜合險 保障三合一
接軌IFRSs 課稅壓力大增保險業爭取營所稅分期繳

2011年 07月22日-蘋果日報

【廖珮君、黃國棟╱台北報導】國際會計準則(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IFRSs)將於2013年上路,保險業過去累積提列千億元特別準備金,須全數由以往的在會計項目的負債轉列成股東權益,進而產生業者需面臨營所稅、和未分配盈餘,兩大課稅壓力。保險公司向財部爭取營所稅分期繳、轉列增加金額免課10%未分配盈餘稅等訴求。

會計帳目改變影響大

金管會認為,財務會計改變增加收益和保留盈餘,向財部爭取不課稅,以降低保險業衝擊;惟財部內部仍有意見。

依保險法規定,產險業及壽險業依不同險種,須分別提列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危險變動特別準備金,防重大事故發生,保險公司不致失去清償能力。依IFRSs規定,2013年起須轉到股東權益,壽險公會祕書長洪燦楠昨說,壽險根據保險法令提列的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危險變動特別準備金,但因實行IFRSs新制使過去列負債改為股東權益,原本就不該課徵營所稅。

據保險業初估,2013年時轉列股東權益項下的特別盈餘公積,須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若以去年業者數據評估,要繳稅額約90億餘元;也因轉列特別盈餘公積禁止分配,增加部分就變成未分配盈餘,要課10%稅。

希望免徵保留盈餘稅

保險業日前透過金融總會,在「百年金融建言白皮書」建議,90多億元營所稅部分,建議暫不繳納,並以遞延所得稅負債列帳,等收回後再沖銷,或在未來年度分期繳納。

保險業建議,特別盈餘轉列股東權益後,因禁止分配,希望財部可允許保險業計算未分配盈餘時,將該項目列為減項,不須再加徵10%未分配盈餘稅。

金管會曾發布函令,從2011年起,保險業「新增」提列特別準備金,須放在股東權益項,「以前年度累積」提列特別準備金,仍放在負債科目;但從2013年起,這些以前累積的準備金須全數轉列股東權益,引發保險業課稅壓力。

 

 
金融評議 使用者付費

金管會澄清規模愈大繳費愈多說法,強調七成來自有消費爭議機構。

2011-07-22/經濟日報/A24版/金融

【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金融消費爭議評議機構年底成立,將向銀行、保險業收取年費與服務費。金管會昨(21)日表示,爭議最多的機構,必須繳最多的錢。

金管會估計,金融消費爭議評議機構一年所收費用,大約是1.5億元。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強調,一定秉持讓金融業者負擔最少的原則來收費,只考慮到成本,不會有結餘。

收費分成兩種,年費占八成,服務費占兩成。

「年費」的部分,其中的八分之三,將依照銀行、保險的營收規模來收費,收費比重為公司營收的萬分之0.3。

吳當傑解釋,按照業者營收規模收費,是希望金融機構共同扶植金融爭議處理機構成立,幫忙負擔處理機構的行政成本部分,同時支持金融消費者保護的相關宣導活動。

另外的八分之五,會依照「消費爭議多寡」收費。如果業者的爭議案件多,就必須繳較多費用。如果當年度業者完全沒有爭議案件,必須繳交的錢就是零。

「服務費」的部分,將區分為「調處」與「評議成立」兩種,調處的部分,每個案子收取2,000元,評議成立的案子,收取1萬元。如果銀行、保險業沒有案子需要調處、評議,就不必付錢。

吳當傑表示,綜合年費、保險費的計算方式,總共有七成收費來自有消費爭議的金融機構,只有三成是按照金融業的營收來收費。有業者認為「規模愈大的金融機構必須繳愈多的錢」,是誤解。吳當傑說,這種收費方式,是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如果大型金融機構消費爭議少,必須繳交的錢,也可能比小型金融機構少。

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只向銀行、保險業收取年費與服務費,至於證券商,因為已經繳交相關費用給投資人保護中心,因此不再重複收費。
富邦財險、建行廈門分行 建立保險代理合作

2011-07-22 01:05 工商時報

【記者王立德/台北報導】據新華社報導,中國大陸建設銀行廈門市分行與富邦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昨(21)日就建立保險業務長期全面合作關係簽約,雙方將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建立代理關係和保險代理合作。

據協議,富邦財險授權建行廈門分行經保監會核準的區域內代理保險業務,富邦財險保證由建行廈門分行代理的保險業務全天24小時接受報案服務,以「主動、迅速、準確、合理」原則為保險客戶提供完善的理賠服務,充分保障被保險人利益。

雙方合作包括為建行廈門分行主體本身、財產、營業場所提供保險服務;為建行廈門分行個人客戶提供優惠的保險產品和服務,為企業客戶提供事先防災防損服務。富邦財險還將為建行廈門分行60個支行辦理業務所有客戶提供公共意外責任險。

建行廈門分行行長陳萬銘說,建行廈門分行與富邦財險簽署全面戰略合作協議後,富邦財險各種業務都將優先與建行廈門分行合作。富邦財險則表示,選擇建行廈門分行為合作夥伴,是因為建行廈門分行企業信譽度高,客戶群體大,且經營和服務理念都與富邦財險接近。
第一保今除息 股利佳股價走強

2011年 07月22日 【林潔禎╱台北報導】第一保(2852)今天除息,昨除息前最後一個交易日,股價帶量突波前波高點來到20.6元,市場參與除息意願高。

加上先前除息台產(2832)因基本面加持,近一周股價漲幅近5%,由貼息轉而邁向填息,市場觀察是否可以帶動整體上市產險股後續填息氣勢。

可望帶動後續填息

今年上市5檔產險股,除旺旺保(2816)因彌補虧損沒有配股外,包括第一保、台產外,還有新產(2850)及第一保今年都採取全數配發現金股息方式,由於去年產險業多有處分不動產收益挹注獲利,今年配股股利相對誘人,第一保除息前現金殖利率多有達10%以上。

第一保每股配發2元股息,由於股利佳,隨著股利政策公布後,股價多在今年高檔震盪,昨日早盤多在平盤上下游走,臨收盤前買單敲進,股價也上漲0.3元,收在次高價20.6元,突破5月高檔區。在股價走強,可望激勵今日填息。

上市產險股首先除息的是台產,惟6月底除息以來股價因台股大盤表現不佳,緩步走跌,陷於貼息窘境;台產自結上半年EPS(Earnings Per Share,每股純益)1.08元。台產協理陳翠蓉表示,標售子公司台產資產管理以16.6億元,獲利3億餘元,預計7月底入帳。

法人推算台產出售子公司每股貢獻約0.87元,估台產全年獲利2元以上,獲利持穩,也因基本面加持,台產近一周股價反彈,漲幅逾5%,已逐步脫離貼息情況。

新產去年獲利創新高,但在平衡股利下,今年僅配發1.5元現金股息,自上周除息以來,股價量縮走跌,仍處於貼息狀態下;另中再保配發1元股息,昨日也訂出除息日為8月4日,為最後一家除息的上市產險股。
汽車第3人責任險 8月起恐調漲1成

2011-07-22 01:05 工商時報

【記者王立德/台北報導】近年車禍和解金持續增加,產險業者指出,產險公會正研討各險種損失率,其中汽車第三責任險損失率愈來愈高,可能調高車險中的第三人責任險費率,預計最快8月起保費有可能調漲1成。

產險業者指出,本次主要檢討車險及商火險的損失率,進一步研議調整費率,並不硬性規定調整幅度,以各產險公司的精算內容而定。

據保險發展中心資料,若是30歲男性,先前無理賠紀錄,每一事故最高可賠償400萬元,每一人可理賠200萬元;保費方面,若直接向產險公司投保,不另由保險經紀人、保險代理人經手,現行汽車第三人責任傷害保險保費約1,000~1,100元,財產損失保費則是1,300~1,700元。

產險業者表示,消費者對理賠的意識提高,車禍事故和解金也愈來愈高,導致汽車第三人責任險損失率平均逾9成,扣除必要成本後幾乎無利可圖,因此月底前由各家產險檢討費率後,最快8月保費就會調整。
暑遊買綜合險 保障全扛

2011-07-22 01:05 工商時報

【記者王立德/台北報導】隨國人海外旅遊免簽證國家增加至114個,暑假旺季出國旅遊人數愈來愈多,產險業者提醒,旅行社的保險或刷卡付團費贈送的旅平險都僅有「陽春保障」,投保旅行綜合險才能讓出國玩時更安心。

泰安產險協理陳樑銓指出,按規定旅行社投保旅行業責任保險,每位旅客保額僅有意外險200萬元及意外傷害醫療保險3萬元。更有消費者誤以為刷卡支付團費或機票即可享有旅遊全程的意外保障,等到需要保險保障才發現有出入。

多數信用卡刷卡購買機票,或支付旅行社的旅遊團費達8成以上,即可以享有發卡銀行提供旅行平安險的保障,但此類免費旅行平安險的保障範圍,通常侷限搭乘飛機或其他大眾運輸工具期間,並非旅遊期間全程都有保障,如出國後在當地搭乘遊覽車,就不在保障範圍。

此外,所提供的保障額度也會因信用卡等級不同,陳樑銓提醒,除注意發卡銀行的相關約定,最好再加保旅行平安險或旅行綜合險,以取得全程完整的保障。

民眾除可選擇投保旅行平安險外,也可升級選擇投保「旅行綜合險」,享有旅行平安保險全程保障外,可保障旅遊期間因過失導致他人人身或財物受損的旅行責任,或因班機延誤、行李延誤或遺失、旅行文件遺失造成的旅遊不便。

一般而言,海外旅遊7天、旅平險保額1,000萬元、旅行責任險保額20萬元,再加上旅遊不便險,合計保費通常不會超過1,000元。

出國旅遊常有延長行程情況,保單條款有保險期間延長約定,但只限所搭乘交通工具因故延誤或飛機遭劫持,且從家中往返機場期間,也須透過旅平險保障,產險業者建議,可將投保天數延長1天,以獲得全程保障。
旅行綜合險 保障三合一  

2011-07-22/經濟日報/B4版/理財百科

【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暑期旅遊旺季開始,產險業者提醒,不要以為旅行社已經有保險,或只依賴信用卡的陽春保障,建議可購買旅行綜合險,同時有旅平險、旅遊不便險與旅遊責任險三合一保障。

依規定旅行社必須投保旅行業責任保險,每位旅客僅200萬元的意外險及3萬元的意外傷害醫療險,萬一發生意外,這些保障額度恐怕不夠。

另外,有些消費者誤以為刷卡支付團費或機票,即可享有旅遊全程的意外保障,事實上,這類免費旅行平安險的保障範圍,通常僅侷限於搭乘飛機或其他大眾運輸工具期間的保障,並非旅遊期間全程均有保障。

例如出國後在當地搭乘遊覽車就不在保障範圍內,提供的保障額度也會因為信用卡等級而有所不同。

所謂「旅行綜合險」是指結合旅行平安險、旅行責任險、旅行不便險等三合一的保障。保戶除可享有旅行平安保險的全程保障外,對旅遊期間可能因過失導致他人人身或財物受損的旅行責任,或是因班機延誤、行李延誤或遺失、旅行文件遺失等造成的旅遊不便均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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