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了這麼多實支實付住院醫療險的優點,現在是來討論它缺點的時候了。我們要先有一個觀念,世界上不一定會有最好的產品,最好的解決方案常常是組合各式各樣的工具,湊成最適合自己的型態,來解決問題。實支實付型醫療亦然。
門診手術
並不是所有的實支實付醫療險,都有理賠門診手術!或是門診手術理賠額度非常低!但是隨著健保DRGS制推行(什麼是DRGS?「全民健康保險住院診斷關聯群」),未來門診手術的機率可能會越來越大(住院新制上路,健康險有4大投保新策略),所以在規劃實支實付醫療時,不管你投保幾家實支實付醫療,最起碼要投保一家有理賠門診手術的。舉個例子,如果年紀漸大,有白內障的情況,若要進行人工手晶體置換術,通常是門診手術,根據中華民國眼科醫學會建議之特殊功能人工水晶體自付價格合理收費範圍表,價格最高的多焦點軟式人工水晶體的自費費用為68000元,如果購買的實支實付醫療險沒有理賠此一項目,那可真是慘不忍睹。花差不多的保費,買到不賠門診手術的產品,何苦為難自己,您說是吧?
手術限額
業界的實支實付醫療險,有些手術給付是獨立項目,有些手術給付則是併入醫療費用當中給付,在選擇產品時,可以選擇手術給付限額是獨立計算的,如此才不會佔到醫療費用給付的額度。
醫療費用限額
一般來說,實支實付的單次理賠上限最高不會超過實支實付的限額,所以在選擇實支實付醫療險時,考慮醫療費用的額度是否夠高非常的重要,因為業界各家產品醫療費用限額的差別非常的大,消費者一定要看清楚再做規劃。如果覺得只投保一家實支實付限額不夠高時,可以選擇投保第二家或第三家實支實付醫療險,拉高整體醫療費用的額度,會更有保障。
附約延續權
大部份實支實付醫療險都是附約,必須搭配主約才能出單。當主約因為各種原因失效時(被保人全殘或是重大疾病提前給付等情況),被保人不一定死亡(例如全殘不一定會死去),但是實支實付醫療險附約往往因為主約失效而跟著失效。在規劃時可以注意主約是否會失效(有些主約不會因為全殘而失效),或是選擇有附約延續權的實支實付醫療險附約(附約不因主約失效而隨之失效)。但是在此特別要提醒大家注意,附約延續權是否有但書或無條件延續(例如"經本公司同意"後附約得延續之類不利於消費者的文字)。
理賠條款是否夠全面
一般來說實支實付條款會載明什麼情況會理賠,但是某些公司會多一項條款"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住院醫療費用"。強烈的建議在選擇實支實付醫療險時,其中一家一定要有這一項條款,以加大自身的保障!避免日後有新式醫療技術或治療時,因不在理賠條款中而失去理賠的權益。舉個例子,光子刀,是什麼刀?算是手術的一種嗎?動一次光子刀要多少錢?這類新式的治療會隨著科技的發達而越來越多,只有在條款中有"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住院醫療費用"這一項的實支實付醫療險,才能給我們最全面的保障。
PS:根據澄清醫院的資料,以斷層螺旋刀為例,一個完整治療療程國內各醫院約需要自費12-20萬;頂級質子治療機,長庚醫院預估需要自費30萬。出處:http://www.ccgh.com.tw/CK/ck_Doctors/view_news.asp?NewsID=900
只到75歲
業界大部份的實支實付醫療險只到74歲~75歲之間,就會結束。少部份有保障到79歲或84歲的。也許在未來的日子裡,我們會看到更多保障到84歲,甚至90歲的保險商品。但無論保到幾歲,它依然不是終生都有保障。老年之後的保障,還是要靠自己確實的在年輕時就做好規劃,預存老年時的醫療保健費用。
女性懷孕條款
大部份的實支實付醫療險條款會針對懷孕的某些內容做除外(也就是不賠),如果有生兒育女打算的女性被保險人,要特別注意條款內的除外責任。舉例來說,安胎賠不賠?大部份的實支實付醫療險都沒有列明會理賠安胎(代表不會理賠安胎),但是隨著社會環境的演變,高齡產婦越來越多,有時安胎就會花上不少費用住院,直到情況穩定,據我所知,有一家實支實付醫療險的條款內有理賠安胎: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或醫療行為必要之安胎。所以若是有懷孕準備的女性們,要好好注意自己實支實付醫療險針對懷孕的保障內容。
以上是投保實支實付醫療時,我覺得應該注意的項目,希望這篇文章對每一個人都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