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7.18保險新聞一覽表】
金融爭議處理門檻草案出爐
投資商品糾紛 銀行最多賠百萬元
最快Q3 台灣金控併國華人壽
Q3升息 利變年金未必唱同調
上半年新契約保費,壽險業年減12.2%
逾3成汽車 無第三人責任險
汽車第三人責任險 8月擬漲
保單借款 最快當天撥款
迎好孕 首備婦嬰險
新婚族聰明保,補足保障缺口
避開5迷思,規畫退休生活
別有肇事紀錄 可降強制險保費
就醫交通費車險有給付
金融爭議處理門檻草案出爐
投資商品100萬以下 強制賠付
2011-07-18/經濟日報/A14版/金融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新機制預計年底設立,有關強制賠付的金額標準,金管會初步擬妥方案,將分為投資型商品100萬元,及非投資型商品10萬元等兩大類門檻,金融業須賠付金額若在門檻以下,將強制業者賠付。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已發布,預計在12月成立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受理一般投資人的申訴,並採一定金額以下強制賠付方式,以加速爭議案件的處理時效。
因應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即將上路,金管會本周三將邀請銀行、保險及證券業者及公會代表,舉行公聽會,最受金融業關注的議題主要有兩大部分,一個是強制賠付機制的金額門檻,及業者須繳交的費用。
強制賠付金額門檻,金管會曾請銀行、保險及證券公會提出建議,銀行公會提出的建議案是,結構型商品50萬元、非結構型20萬元、存款商品5萬元,評議機構若認定銀行須賠付的金額只要在這門檻以下,金融業就必須接受評議結果。
過去連動債爭議處理曾要求銀行公會評議結果100萬元以下,銀行就須賠,因此,金管會依各公會提出的門檻,參考過去連動債處理標準,綜合考量後,強制賠付的金額門檻,初步將分兩類,包括結構型商品等投資型金融商品為100萬元,存款等非投資型則是10萬元,其中投資型商品部分,可能還有「討價還價」空間。
此外,根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14條規定,爭議處理機構為財團法人,捐助財產總額為10億元。
投資商品糾紛 銀行最多賠百萬元
2011年 07月18日-蘋果日報
【廖珮君╱台北報導】《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已上路,但有關金融機構銷售金融商品發生爭議、經評議後支付的賠付金額,須再明文增訂於條文中,確保消費者權益。金管會本周三將召開公聽會,與銀行、券商、保險3大公會進行協商,據金管會草案,若為投資理財商品(含連動債等結構型商品),銀行最多須賠付100萬元,若為非投資商品,銀行最多須賠10萬元。
周三開公聽會協商
惟據銀行公會說帖,則區分投資理財商品和非投資理財商品2大類,各訂賠付限額,如連動債,建議最多僅須賠付50萬元;非投資商品,則至多賠5萬元。
金管會官員說,過去處理雷曼連動債,各銀行最多賠100萬元,未來這類商品也「應比照」;銀行公會主管說,金管會草案是公會建議賠付的1倍,過去未處理過雷曼債案例的銀行,接受度可能不高。
據公會建議,若屬如連動債的結構型商品,銀行須賠付50萬元以下,非結構型商品20萬元以下;若非投資理財商品,如存款、信用卡等,賠付金額5萬元以下者,銀行就必須接受政府評議機構的評議結果。
非投資商品賠10萬
金管會草案,不分結構型商品與否,只要是投資理財商品,銀行一律最多賠100萬元;非投資理財者,最多則賠10萬元。
金管會是仿照英國做法,擬訂《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成立專責機構評議爭議案件。日前立院通過後,金管會正研擬增修相關條文,如「一定額度」以下,銀行須完全接受評議結果的賠付金額,周三將召開公聽會討論。
據增修條文草案,金融服務業在事先以書面同意、或在商品契約中等文件表明,願意適用本法的爭議處理程序者,對評議委員會所做,銀行應向消費者給付「一定額度」以下的評議決定,銀行應予接受。
但若超過上述額度,民眾願意縮減到上限,如連動債爭議是150萬元,民眾願意縮減到100萬元上限,銀行也必須接受;如果消費者不接受,仍可走訴訟。
最快Q3 台灣金控併國華人壽
2011-07-18/聯合報/AA2版/股市.基金
【記者薛翔之/台北報導】 台灣金控併購國華人壽,近期可望定案。
台灣金控目前幾乎確定將併購國華人壽,不過,金管會、保險安定基金,以及台灣金控仍必須就「彌補金額」和財務指標可低於法定標準的「金融監理寬容期」優惠,進一步協商。
若有共識的話,預計最快第三季,就可簽約敲定,並在今年底前完成合併。
在員工方面,國華人壽人數約有4000餘人,包含1,100名的內勤人員及3,000名業務員,業務員又有分為適用雇傭制的1,700人和採取承攬制度的1,300人。按照金管會規劃,內勤人員會先以臨時人員約聘;未來通過考試後,才能成為正式職員。
由於國華人壽的資金缺口高達600多億元;除此之外,按照法規,國內保險業者的主要財務指標「風險資本額(RBC)」,必須達200%以上,但接手國華人壽的保險公司本身的RBC勢必受到衝擊;因此為了提高賣相,金管會和安定基金提供不少「優惠」,但仍不被壽險業者「青睞」,最後才由已有壽險公司的國營事業台銀人壽出手相救。
國華人壽因財務狀況不理想,金管會在2009年8月決定出手,由安定基金接管、整理資產,協助改善財務狀況,並尋覓潛在的買家,為期約9個月;期間辦理了減資30億元,再增資60億元,也公告標售。
Q3升息 利變年金未必唱同調
2011-07-18 01:06 工商時報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中央銀行接連升息,但壽險利變年金宣告利率極可能不再跟著升息。國泰人壽7月已未跟著央行升息,立即提高利變年金主力保單的宣告利率,富邦人壽也表示,由於投資市場利率未明顯上揚,若9月央行依舊升息,且投資市場也未有重大變化,則9月利變年金主力商品可能也不再跟著升息。
若業者不再逐季調高利變年金利率,則此商品與銀行定存利率將逐步接近,壽險業的類定存商品吸金力勢必大減。
利變年金在2009及2010年大賣,主要是國內利率快速下滑,高資產或有資金停泊需求者,追求較高利率,無附加費用、一年期滿即無解約費用的利變年金正好成為這些資金停泊港,2009年銀行平均定存利率0.95%,當年利變年金新契約保費共達3,009億元;去年銀行平均定存利率1.07%,利變年金大賣4129億元。
保險局今年已要求利變年金必須收至少1%的附加費用,且解約金至少收3年,等於將利變年金由1年定存強制改為3年定存商品,上半年利變年金僅賣出574億元,較去年同期的2393億元,衰退76%。
央行6月底宣布升息半碼,富邦人壽、新光人壽7月1日利變年金宣布利率也已跟著「升息」,兩家壽險公司各升息3bp,從原本2.24%升高為2.27%,客戶若投保滿3年以上,平均每年內部報酬率(IRR)可拿到1.65%左右,仍是比銀行調整後的3年定存利率要高。
但國壽7月並未調高其利變年金主力保單的宣告利率,仍是維持2.13%,國壽方面表示,宣告利率並不是只考慮銀行利率調整,還要考慮年金險本身資金報酬率,未必跟著升息一起變動。
近三季央行升息,富邦人壽都在極短時間即反應升息,1月富邦人壽利變年金宣告利率升息6bp,從2.11%提高2.17%;4月也從2.17%提高到2.24%,升息7bp,7月只升3bp,算是3次提高宣告利率中,升息幅度最小的一次。
上半年新契約保費,壽險業年減12.2%
2011-07-16-工商時報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壽險業上半年新契約保費近5,000億元,較去年同期衰退12.2%!據壽險公會最新統計,壽險業前6月新契約保費為4,999.99億元,其中大部分來自儲蓄險、投資型保單,去年熱賣的利變年金大幅衰退76%,今年新契約保費要突破1兆元,就看下半年是否還有熱銷保單出現。
上半年新契約保費龍頭仍是由國泰人壽拿下,共有1,422億元,較去年同期衰退21%,主要也是因為利變年金不若去年熱銷,且國壽外幣傳統型保單多是分年繳,沒有躉繳部分。
逾3成汽車 無第三人責任險
2011-07-16 13:10 中央社 中央社
產險業者表示,高達3成5的汽車只有投保汽車強制責任險,沒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若發生車禍,對受害者的工作損失、精神慰藉金等並不理賠,得車主自行負擔。
泰安產物保險公司表示,根據統計,仍有高達3成5的汽車僅投保汽車強制責任險,沒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若發生車禍事故,只可依照強制險,請求每人死亡保險金新台幣160萬元、醫療保險金最高20萬元的賠償。
產險業者表示,但強制險只針對人身傷害給予基本的保障,對於受害者的工作損失、死者的殯葬費用、精神慰藉金等並不理賠,更不會理賠財物損失,若發生車禍需要負擔巨額的損失時,後果難以想像。
產險業者建議,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險除了要關心每人、每一事故的最高理賠金額,及要付的保費外,還要重視後續的服務品質,如當車禍事故發生後,責任的認定、調解、和解等都需要保險公司理賠人員協助,後續的處理是否得當,也是車主考慮投保的要素之一。
汽車第三人責任險 8月擬漲
2011-07-16 10:42 中央社 中央社
由於消費意識抬頭,車禍中的和解金也愈來愈高,使得汽車第三人責任險損失率很高,產險業者表示,正研議汽車保險中的第三人責任險費率,預計8月保費可能調漲1成。
產險業者表示,根據實施費率自由化第3階段監理配套措施規定,產險公司需在7月底之前,檢討有關車險及商業火險「每一商品別」(含主、附約)的損失率(賠出去金額與收進來保費的比率),以及費率的調整。
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表示,各家產險公司精算人員在檢討各種汽車保險相關的商品費率,其中因為汽車的第三人責任險損失率比較高,因此有可能會調漲,但是調漲的幅度因各產險公司精算而定。
依據保險發展中心資料顯示,以30歲男性無理賠記錄來看,每一事故最高理賠400萬元、每一人理賠200萬元。若向保險公司直接投保,現在的汽車第三人責任險傷害保費在新台幣1000多至1100多元;財損保費則是1300多至1600多元間。
產險業者表示,由於消費者意識抬頭,車禍的和解金額也愈來愈高,導致車險中的第三人責任險損失率確實很高,平均有9成以上,扣除掉保險成本幾乎沒有利潤。因此,7月底前各家產險檢討費率之後,8月保費就會調整,估計保費應會調漲到1成左右。
產險公會表示,至於任意汽車保險的車體險、竊盜險損失率不高,保費可能不調,甚至有機會調降
保單借款 最快當天撥款
2011年 07月18日 –蘋果日報
【李亮萱╱台北報導】因應暑假遊學留學需求,壽險公司也開始推出保單借款利率優惠,由於保單借款最快當天就可完成匯款,使用率高。但民眾也要注意,保單借款未償還也可能影響保單權益。
保單借款手續簡便是資金借貸管道之一,由於保戶不需檢附保單,只要填妥相關申請書,檢具身分證明文件且符合借款資格,最快當天就可完成匯款。
理賠金先扣未償債
一般來說是保單的預定利率再加碼,而法國巴黎人壽就推出保單借款前2個月利率3.5%的優惠,申請後最慢3日就會撥款,相較於同業的4~5%的確較低,市場詢問度高。
不過,保誠人壽行銷長王金玫提醒,欲申請保單借款者,在申請前應充分了解相關資訊。若被保險人不幸在借款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會從應給付的保險理賠金中,先扣除尚未清償的本息,餘額再給付給客戶。
此外,王金玫強調,保戶未償還的借款本息超過保單價值準備金時,保單就會停效。且在保單停效期間內,若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將不予理賠。
迎好孕 首備婦嬰險
還本設計可存教育金 頂客族選婦女險保障終身
2011年 07月17日-蘋果日報
【林巧雁╱台北報導】現在的女性同時扮演職業婦女與家庭主婦雙重身分,更需要注意健康醫療保障。不婚族或頂客族可考慮只買婦女險,有生育計劃的女性可規劃婦嬰險或嬰兒險保障,通常婦嬰險或嬰兒險為還本設計,還可預先幫未出生的小寶貝存1筆教育金。
錠嵂保經中四營業處襄理吳炎橐說,婦女險主要保障女性特定疾病與相關手術,比如乳癌、子宮卵巢癌等特定器官的原發性癌症及紅斑性狼瘡症等。一般婦女險大多沒有包含懷孕及生小孩的過程中可能造成的疾病,所以這一類保單較不適合有生育考量的保戶。
婦嬰險的保障範圍除了女性特定疾病手術外,也涵蓋懷孕期間可能的併發病與新生兒先天性重大殘缺。嬰兒險主要保障對象是嬰兒,但須透過母體投保,保障內容包含嬰兒先天性重大殘缺、新生兒住院醫療等,如果媽媽本身醫療保障已足夠,可以只買嬰兒險。
嬰兒須由母體投保
女性保險分為終身型及定期型,終身型保費較高,但保障相對較長,範圍也較多。婦嬰險和嬰兒險大多有還本金制度,例如生育給付、健康檢查津貼及滿期金等,具有儲蓄理財的功能。
國泰人壽的規劃媽咪與嬰兒險的繳費期限最短,繳費3年保障7年,國際紐約人壽的婦嬰險繳費6年、保障12年,中壽的婦嬰險繳費分15年與20年,保障終身。三商美邦人壽婦嬰險為躉繳保費,保障期間2年。
婦女險保障為終身,各家公司繳費期從6年到20年,保障年齡從14至55歲。生存金為繳費期滿後保額3成,還有祝壽金、特定婦科手術醫療險金、重大疾病保障、全身性紅斑性狼瘡症保險金等。
婦女險14歲可投保
富邦人壽財務精算處執行副總董采苓指出,根據衛生署統計資料,2009年女性10大死因中,6項疾病可能致成重大疾病,其中癌症、心臟疾病及腦血管疾病,更是位於10大死因前3名,顯示女性應更重視保障。
留意受孕前後保障
她建議業界第1張將重大疾病納入承保範圍的富邦新式婦女險,兼具壽險、女性特定疾病醫療、特定手術、乳癌乳房重建、儲蓄及保本的功能,還有生存保險金與健康檢查保險金。
除商品選擇之外,婦嬰險也要注意投保時機。吳炎橐說,有些保障從下次懷孕開始,不理賠這次的妊娠。未懷孕前投保的選擇比懷孕後多,有生育計劃的女性最好把握正確的投保時機。
新婚族聰明保,補足保障缺口
2011-07-17-工商時報
【記者馬婉珍/台北報導】新人搶在民國百年走進結婚禮堂,壽險業者建議,各類型的新婚家庭,應備妥完整的保險規畫;新婚夫妻趁還未有養育子女的負擔之前,應盡快將兩人的保障缺口補足,規畫其他理財布局時才能無後顧之憂。
富邦人壽將新婚族分為3種類型,男主外女主內的甜蜜新婚族,由於可支配所得較低,富邦人壽建議可先考慮基本保障。
小倆口攜手打拚的快樂新婚族,家庭可支配所得相對較高的,除了基本保障外,還可增加具壽險與規畫退休生活雙功能的投資型保單;至於打算結婚後即開始計畫生育的美滿新婚族,建議可把存款的一部份投入至還本型保單,為即將到來的小生命備好教育基金。
男主外女主內的「甜蜜新婚族」,因為只有一份薪水來源支應整個家庭的生活開銷,在風險保障上的規畫更顯重要。富邦人壽建議,在有限預算下,以家中主要經濟來源者為首要對象,建構完整的風險保障,可先規畫基礎的壽險、醫療險及意外險,才能在面臨意外時,生活仍有基本的保障。
而小倆口一同打拚的「快樂新婚族」,在兩人都有收入的情況下,家庭可支配所得相對較高,因此富邦人壽建議,除了規畫完整的基本保障,如壽險、醫療險以及意外險,也可考慮規畫投資型保險商品,同時滿足壽險保障與退休生活準備的需求。
準備迎接小生命的「美滿新婚族」,在進行家庭保險規畫時,可將未來子女的教育資金需求列入考慮。富邦人壽建議,新婚夫妻可選擇兼顧壽險保障以及具有還本特性的儲蓄險,每年提撥存款的一部份投入還本型儲蓄險,透過每年固定領回的生存保險金,為未來的子女教育與老年安養需求提早準備。
國際紐約人壽商品開發部資深協理譚光榮表示,新人宜趁此生涯變動時機,全面檢視保障是否足夠,並將另一半納入受益人的規畫當中,以補足家庭保障的缺口。
譚光榮指出,新婚夫妻常在結婚後有購屋或購車的計畫,若因而產生房貸或車貸等負債時,必須將負債總額納入保障額度規畫當中。一般來說,保額至少規畫為每年對家庭經濟貢獻的5至10倍,如此才能提供另一半至少5年到10年的經濟依靠。
除壽險保障外,譚光榮建議,新婚夫妻也應將意外險及醫療險的保障額度納入檢視範圍中。目前小家庭型態盛行,發生意外事故時,將讓另一半措手不及,因此應提高意外險的額度,尤其經常騎車、開車,在外奔波的上班族,宜善用意外險保費低廉、保障額度高的特性,以彌補萬一發生意外身故或殘廢時的風險。
新婚夫妻可能經濟尚不寬裕,若無法一次購足終身壽險保額時,譚光榮認為,不妨將部份額度規畫為定期壽險,並附加1年期醫療險及意外險,待日後經濟能力較佳時,再提升額度。
避開5迷思,規畫退休生活
2011-07-17 13-工商時報
婚後家庭受少子化及個人壽命延長的因素,應完善規畫退休生活,國際紐約人壽總經理林順才建議民眾,要避開5大迷思,才能預約一個富裕的退休生活。
迷思一,太依賴政府退休金:許多人認為已經有勞保老年給付及勞退新制給付就足夠,事實上前述2項退休給付約只能提供近3成的所得替代率,並不足以支付退休生活所需。
迷思二,低估退休後的花費:許多人連目前每月收支都不清楚,更遑論退休後的花費。尤其是醫療費用將隨著年齡漸長而增加,建議於年輕時可購買終身型或帳戶型醫療險。
迷思三,沒有擬定退休計畫:根據統計有75%的民眾,並未擬定退休計畫,建議可找專業的壽險顧問或財務顧問協助。
迷思四,沒有控制退休後的花費:林順才建議,較適當的提領速度,是每年應控制在退休金總額的3%至4%,而對於退休後資助子女創業或購屋之前,也需考慮對於退休金帳戶的影響。
迷思五,低估通貨膨脹的影響:林順才表示,進行退休規畫時,若選擇過度保守的退休規畫工具,將導致退休金累積速度趕不上通貨膨脹速度。
別有肇事紀錄 可降強制險保費
2011-07-17/聯合報/AA1版/周日財經.教育
【記者孫中英/採訪整理】 ●黃姓讀者問:我是開車族,每年都要保強制汽車險,覺得有負擔。請問有什麼方法減輕強制車險的保費負擔?
●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答:最簡單的方法是小心駕駛,不要有肇事紀錄。強制車險的保險費,除依照性別及年齡計算,被保險人有無違規及肇事紀錄也要算進去。只要前一年沒有肇事紀錄,次一年度可獲得「減費」優惠。
駕駛人有無違規肇事紀錄,會讓強制車險保費差距達2倍以上。建議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小心駕駛,不僅行車更安全,也可節省保費。
就醫交通費車險有給付
2011-07-18/聯合報/AA2版/股市.基金
【記者孫中英/採訪整理】張姓讀者問:我因為車禍受傷,每天要到醫院換藥,請問往返住家與醫院間的交通費用,可否申請強制車險的保險理賠或者特別補償基金補償?
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回答:可以。依照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車禍事故受害人可申請的相關醫療費用含有「接送費用」,包括「轉診、出院及往返門診的合理交通費用」。
例如,因為車禍受傷,無法自行開車或無法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被保險人前往醫院就診的合理計程車費用即可申請,但最高不能超過強制車險傷害醫療給付上限。
- Jul 18 Mon 2011 12:11
保險新聞201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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