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7.12保險新聞一覽表】
保險業特別準備 擬轉淨值
投資理財與保險兼具
6月奢侈稅 課徵總額1.41億
停看聽 外幣傳統型保險商品
保險業特別準備 擬轉淨值
2011-07-12 01:03 工商時報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保險業淨值2012年可能增加上千億元。金管會高層表示,保險業帳上近1,200億元特別準備金,未來在接軌IFRSs時,規劃將全數轉到股東權益項下,作為特別盈餘公積,禁止分配,且已與財政部協議,因為IFRSs的變動將不另課稅。
至於保險業投資用不動產開帳以公允價值計算,即用租金收益的現金流量折現,折現率為平均加權資金成本,金管會也打算不動產增值部分,同步轉列負債項下的一般負責準備金,作為未來處理利差損問題之用。這兩項規定若確定,保險業不動產開帳可能全數用成本列帳,不去鎖住不動產增值利益,改以特別準備金因應淨值減損。
銀行、保險等財務編製準則本周要舉行公聽會,銀行業今日即將討論,由於金管會已解決銀行員工優惠存款列帳問題,同時放款准以大部分用攤銷後成本列帳,因此銀行端爭議不大,希望趕在近期送金管會委員會,月底可定案。
原本有一方案是壽險業部分要因應未來IFRS4的第二階段,即解決利差損問題,所以其特別準備金要同步提撥回負債項下,產險業則是放入淨值。
金管會官員表示,目前初步決定,產、壽險業都是將特別準備金放入淨值,且限制分配,但此規定可能造成淨值大增1,200億元左右,官員表示,這部分增加,財政部同意原則不課稅,且金管會也將規定不計入RBC自有資本,不會造成RBC虛增。
若淨值已有特別準備金可強化,壽險業者表示,不動產開帳部分就不一定要以公允價值列帳,以降低對未來獲利的衝擊。
投資理財與保險兼具
外幣變額年金險 享樂退
2011-07-12/經濟日報/B4版/理財百科
【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台灣民眾近年來逐漸意識到退休理財規劃的重要性,為滿足民眾退休規劃的需求,壽險業推出以美元計價的變額年金保險,連結穩健的共同基金,兼具投資理財與保險功能。
壽險業者提醒,保戶購買外幣計價的投資型保單,必須自行承擔投資風險與外幣計價可能產生的匯兌風險等。
台灣人口老化的速度年年加劇,依經建會的推估,六年後65 歲以上的人口比率會突破14%,所衍生的社會經濟問題不容輕忽。
穩定的經濟來源,是輕鬆享受退休生活的關鍵,台灣人壽推出外幣計價的變額年金保險,投保年齡0~74歲,以美元投保、美元給付,保戶同時還擁有業者提供的海外急難救助服務,兼具投資與外幣理財功能,適合已持有美元存款或有外幣理財需求的民眾,例如有計畫旅遊、留學或國外置產投資的民眾。
台壽表示,外幣變額年金保險選擇八檔債券型基金及兩檔平衡型基金,提供民眾穩健的投資選擇,有效分散投資風險,保戶還可依自己的需求,選擇年金給付方式,可一次領取保單現金價值,或是分期領取年金金額,活到老領到老,最高可領到110歲。
若被保險人在年金給付開始日之前不幸身故,要保人將可領回保單帳戶價值,若是在年金開始給付日之後身故,受益人或其他應得之人則可領回未支領的年金餘額,讓家人更有保障,充分發揮保險的功能。
在投資標的配置方面,外幣變額年金保險的保戶,每次最多可選擇十檔基金,每年還可享有五次免費投資標的轉換,讓資產的配置更加靈活。
除了計劃保險費與單筆額外投資保險費可享高保費折扣外,年金遞延期間的長短可視個人需求,最短不得低於六年。
最晚可至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80歲,資金運用更具彈性,充分掌握退休規劃自主權。
6月奢侈稅 課徵總額1.41億
2011年 07月12日-蘋果日報
【陳瑩欣╱台北報導】財政部統計,自奢侈稅6月1日上路至7月7日為止,全國不動產部分報繳的的奢侈稅共有27件,金額是1154.91萬元,其中台北市在今年6月掛零,7月則有4件不動產買賣課徵奢侈稅,惟課稅金額僅54萬元。
房車課徵額最高
財政部副統計長許瑞琳昨亦公布今年6月稅收統計,6月實徵淨額3142億元,較去年6月增加789億元,年增33.5%;累計今年上半年實徵淨額9974億元,較去年上半年增加990億元,年增率11.0%。
值得一提的是,總計今年6月單月奢侈稅課徵總額為1.41億元,其中屬海關代徵的房車共315輛,金額1.27億元,也是開徵奢侈稅後,課徵金額最高的項目。而不動產部分只有6件、金額135萬元。
今年7月台北市開徵的4件不動產奢侈稅,主要是3件停車位買不到2年移轉的案例,及1塊成交價僅約40萬元土地,而持不到1年就轉手,被課15%奢侈稅,但繳出稅金也只有6萬元。
停看聽 外幣傳統型保險商品
2011-07-12 01:03 工商時報
【張士傑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金管會2008年5月4日核准台灣第一張美元計價外幣傳統型保險商品,隨後開放澳幣與歐元傳統型保單。由於政府長期低利率政策,市場資金寬鬆,因此,以外幣計價保單費率比台幣計價保單優惠。
伴隨台灣國際化程度提升,國人理財規劃逐步以全球市場為目標,除外幣存款、海外基金等金融商品,外幣保單成為提供保險需求與個人理財的新選擇。
外幣保單的特性,可從3方面看:1)保障與投資功能:外幣保單包括投資型及傳統型保單。針對外幣傳統型保單而言,除原有壽險保障外,內含外幣與台幣利差。就終身美元分紅保險為例,預定利率以美元利率為計算基礎,由於目前美元利率高於台幣利率,因此保費較低,而分期繳費除可分散匯差風險並享有分紅選擇權;2)國際化需求:多元資產配置、子女留學及退休移民為選擇外幣保單首要因素。自2008年4月央行公布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由外幣投資型保單交易量大幅成長可知,外幣保單逐漸受到市場青睞;3)取代境外保單:未經金管會核准的保單屬於境外(地下)保單,境外保單理賠不能享受租稅優惠。消費者可選擇外幣保單取代境外保單,適用遺贈稅法的保險給付優惠。
對消費者來說,外幣保單繳費及給付皆以外幣計價,幣別轉換時將承受匯率風險及相關匯兌費用,投保時應詳實檢閱及親自簽章確認保險公司提供「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匯率風險說明書」及「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客戶適合度調查評估表」,以符合自身風險容忍度。
國內保險公司的傳統保單多以新台幣計價,受限於資本市場發展,不易尋覓符合存續期間與收益率要求之標的,促使保險公司進行國外投資,但持有大量外幣資產部位,將顯著影響公司損益表現,發展外幣保單可達到規避匯率風險效果,成敗關鍵則決定於資產負債管理(ALM)能力。
解析壽險業ALM架構,可將資產負債表虛擬成3個子表,分別為(1)核保(underwriting)資產負債表:呈現簽證精算人員於財報負債組合之評價及對應之複製資產組合;(2)財務(treasury)資產負債表:反映財務長及風控長權衡資金成本與風險屬性所擬定之策略性資產配置;(3)投資(investment)資產負債表:顯示投資長以策略性資產配置為基準所進行之戰略性資產配置。
由於社會大眾僅能透過保險業公開財務資訊,檢視合併總表及整體損益,呈現各部門績效的子表資訊,諸如複製組合與策略性資產配置等內部決策資訊,皆因合併抵消無從知悉。為避免公司為創造獲利而進行財務窗飾,宜建立保險業風險管理的外部評鑑機制。
而建議修正保險法第146條之4,開放外幣保單資金運用的限制以該外幣進行,且不列入國外投資總額計算的同時,監理機關應建立適當的配套措施。
已核准銷售的外幣傳統型保單,雖然於商品送審時說明資產配置計劃與預期投資報酬率,但保單核准於市場銷售時,如何確保該公司投資於送審計劃書擬定的金融工具,或當資產報酬率未達要求時,如何依據市場狀況調整投資策略,實有賴於資產負債區隔落實,主管機關應定期檢視公司資產負債區隔績效,並列入年度金融檢查。
基於資產負債配合原則,銷售外幣保單的壽險公司必須將資金投資於外幣資產以建立負債指標之資產組合,因此公司治理及風險控管之執行力尤其重要,而依照現行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內容規定,除設定風險資本RBC比率及信用評等門檻標準外,尤其應該對已確實建立及執行內部風險模型之公司,給予較大彈性的發展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