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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經外商 促佣金透明化

怡安班陶氏、達信與金管會溝通盼給保戶「知的權益」

2010-11-18/經濟日報/B4版/理財百科

【記者洪凱音/台北報導】企業投保高額財產保險,未來佣金可望全數揭露,讓企業主更清楚每項費用的動態。全球前兩大保險經紀人怡安班陶氏(Aon)與美商達信(Marsh)已與金管會溝通,希望企業投保財產保險過程中,佣金可以透明化,維護市場的交易公平性。

據了解,國外保險市場已明定經紀人應「主動」揭露佣金費用,以保障被保險人知的權利。

產險主管表示,或許可以依照國內房屋交易市場,仲介設有買、賣雙方,佣金收取不得超過一定比率的規定。

國外保險經紀人則是在通常確認承購或遞送保單時,由業務員或經紀人「主動」告知佣金比率。

外商保險經紀人透露,大型企業投保財產保險,多委託國際級的保險經紀人向國內產險公司接洽,代為處理複雜的保險事務。

完成投保程序後,產險公司會依約給予保險經紀人佣金費用,抽佣的幅度差異當大,從5%到17.5%都有,僅有少數出險紀錄高、再保不好排的個案,才會給予低於3%的佣金費用。

保險公司主管表示,雖然佣金費用是由產險公司支付給保險經紀人,但產險公司一定會將相關的附加費用,轉嫁到企業主的保費中。

企業主保費到底含多少比重的佣金費用,自己根本不清楚,保險經紀人才會研擬這套制度,希望維持市場交易的透明度。

保險經紀人的服務,主要是協助被保險人洽保單契約、提供損害防阻服務、風險規劃與諮詢以及代申請理賠服務等,被保險人多以企業戶為主,過程中,被保險人通常不知道中間的佣金費用有多少。

國內財產保險經紀人市占率最高為安達,其次為怡安班陶氏、怡和與葦萊等,不過,怡安班陶氏自從再保業務為主,轉為從事經紀業務為主後,更積極布局海外市場,目前全球員工人數達5.9萬人,於120多個國家都有佈點,資產達76億美元。

產險保經佣金 可望全都露 

2010-11-18 01:23 工商時報

【記者楊筱筠/台北報導】企業主注意!未來投保高額財產保險,佣金費用可望全揭露。據了解,全球前兩大保險經紀人怡安班陶氏(Aon)與美商達信(Marsh)已向金管會溝通,希望佣金可以透明化,讓市場交易可以更公平。

不過金管會官員則表示,目前沒有具體的研擬方案,但後續可以與業者密切溝通。外商保險經紀人表示,大型企業投保財產保險,多半會委託國際極的保險經紀人,向國內產險公司接洽。至於佣金部分,產險公司會給與保險經紀人5~17.5%的額務,但如果出險紀錄高、再保不好排的小型公司,佣金可能只有3%。

保險主管表示,在整套流程中,投保公司不用支付手續費,不過手續費都已含在保費中,再由產險公司轉支付給保險經紀人。也就是說,投保公司要支付多少佣金費用,自己根本不清楚,保險經紀人才會希望以公開透明費用的方式,來維持市場透明度。

事實上,外商保險經紀人表示,除了佣金規範希望可以改變外,台灣也要注意自留保費狀況。

全球最大國際保險經理人怡安班陶氏(AON)董事長魏一強指出,台灣現階段自留保費可能不到35億元。產險公司表示,若以產險中心公布的今年前9月簽單保費788.43億元計算,台灣自留保費比例僅有35%。

產險公司主管表示,為分擔風險,在將保險轉投保再保險公司前,自留部分損失是正常的,但有些產險公司過度轉嫁風險,導致自留保費過低,僅有20~30%,根本就是「仲介公司」。

若以台灣自留保費算高的美亞產險來看,2009年的自留保費比率為57%,比較之下,35%的台灣自留保費比率,真的低很多。產險公司主管表示,希望金管會可以對表現相對較好的產險公司,做出獎勵。

 

首階壓力測試 4壽險須增資

2010年11月18日蘋果日報

【吳靜君╱台北報導】40號會計公報第一階段將於明年上路,金管會已完成保險業壓力測試。金管會官員透露,經過對保險業所進行負債適足性模擬試算,多數保險業都已通過第一階段考驗,不須增資,但原本淨值就略顯不足的壽險公司,還是持續需要增資。

調高海外投資案撤回

金管會官員解釋,40號會計公報第一階段,除部分保單合約必須列入負債項下外,部分準備金的提列也將更改科目,對壽險公司的自有資本還是會有影響,所以才進行壓力測試。

根據了解,除國華人壽、國寶人壽、幸福人壽、興農人壽原本自有資本就略顯不足外,其他壽險公司皆可過關。金管會官員表示,測試結果第一階段國內的壽險公司可說幾乎是「All Pass」。

此外,壽險公會有意逕自向立院提案,將壽險業可投資海外上限調高至淨值的50%,金管會已要求公會撤案,不要送交到立法院。官員說,目前海外投資上限有需要達到50%的公司微乎其微,調高上限意義不大;另外也擔心立委質疑壽險公司資金外移,請壽險公會暫時不要提案。

壽險公會理事長許舒博表示,調高海外投資上限至50%,理監事會議還是會討論,但是否成案送交立法院,還要取得各壽險公司的共識。

 

電話買保險 保額較低

2010-11-18/經濟日報/B4版/理財百科

【記者/李淑慧】民眾透過電話行銷來購買保險,相當方便,不過,因電話行銷都不要求保戶體檢,為了控管風險,透過電話行銷購買保險,所能買到的保額,比其他通路低。

依據規定,電話行銷的最高保額限制,依各險種不同。以壽險而言,最高保額是各公司的「免體檢額度」。所謂「免體檢額度」,就是保險公司不要求保戶作體檢,就可以承保。目前各壽險公司的免體檢額度都不同,少則200萬元300萬元,多則500萬元到800萬元。

如果保戶在這家保險公司,早已經購買同一險種的商品,那麼,電話行銷可銷售的金額,還要扣除保戶已經投保的金額才行。

舉例來說,保戶在甲壽險公司已經購買200萬元的終身壽險,而甲壽險公司內部規定的免體檢額度是500萬元,如果甲壽險公司再對同一保戶電話行銷終身壽險,保戶所能買的最高保額僅300萬元。

至於傷害險,也就是俗稱的「意外險」,目前法規規定,如果透過電話行銷來賣,最高保額上限是600萬元。如果保險公司是透過業務員、銀行通路來賣,保額則不受限制,可達上千萬元。

據規定,目前電話行銷只能銷售傳統的壽險商品、健康險商品如醫療險、防癌險、年金保險商品等。市面上很夯的投資型保單,目前尚未開放透過電話行銷。

產險公司也可以透過電話行銷來銷售傷害險、醫療險、旅平險、車險、住宅火險等保單,法規要求,產險公司透過電話行銷賣健康險與傷害險,保額跟壽險公司一樣,健康險保額不能超過「免體檢額度」,而傷害險保額不能超過600萬元。法規另外限制,產險公司銷售的商品組合,每張保單年繳保費,最多不能超過5萬元。

新契約保單 躉繳商品躍主力

2010-11-18 01:24 工商時報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壽險業今年前10月新契約保費已破1兆元,創下歷史新高,在不收附加費用的利變年金停售、投資型保單買氣未回溫前,躉繳傳統型商品成為主力,每月都銷售3成以上,因此預定利率未來半年是調升還是調降,將影響明年業績是否還能上兆元。

壽險業者對於金管會可能調降短年期保單責任準備金預定利率,幾乎都是「挫勒等」,因為一旦調降3到4碼,則躉繳型6年期或8年期新台幣保單根本無法再與銀行存款競爭,目前新台幣躉繳6年期保單,內部報酬率(IRR)最高1.83%,其他熱銷的6年期保單至少也有1.7%以上,對有大額定存習慣的民眾來說,極具吸引力,壽險公司要留住每年數百億元的滿期金,甚至祭出IRR達1.85%的6年期保單,作為滿期客戶的專屬商品。

但未來若責任準備金預定利率降到1%到1.25%,則壽險公司IRR最多可能只能達1%到1.25%左右,與銀行定存已相去不多,若要考慮獲利及費用,許多保單IRR應該會低於1%,若要鎖6年,大額保戶根本不會考慮投保。

依據壽險公會的統計,今年前10月,躉繳的傳統型保單新契約保費高達6,556億元,占所有新契約保費的65%,也是推升今年保費能破兆元的主力商品,更是各家壽險公司搶占市占率,提高新契約保費收入的強力商品。

躉繳保單的大宗即是今年前9月熱賣的利變年金(9月之後主要壽險公司多數停售),其中躉繳利變年金前9月新契約保費達2,639億元,占利變年金新契約保費的70%。

另外前9月躉繳型傳統壽險也賣了2,048億元,也占所有傳統壽險的6成,大多都是6年期養老險,這些商品在銀行通路熱銷,搶占定存客戶。

利變年金從11月開始已轉為初年必須收1.5%到1.8%附加費用、解約金至少收3年的新利變年金,目前尚未在市場上引起注意,即客戶投保意願普通;未來若6年期養老險利率又下降,壽險業者想要再創1年上兆元的保費,恐有相當的難度。

 

短年期保單還可玩半年

2010-11-18 01:23 工商時報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調降短年期保單責任準備金預定利率,金管會內部初步確定再延半年!由於保單年期在10年以下保單,其責任準備金預定利率已近3年未調整,金管會原本打算直接降3到4碼,期符合市場實際利率,但在全球利率回升及壽險業者都希望暫時不調整下,金管會考慮再給半年緩衝期。

目前民眾閒錢一大去處,即是壽險公司的短年期保單,每月平均都有300多億元流向躉繳型傳統壽險,若金管會拍板定案半年後再檢討保單責任準備金預定利率,則民眾想買短年期保單來戰勝銀行定存的機會,還有半年以上。

金管會在本月底前應會宣布明年的保單責任準備金預定利率政策,由於業者建議,目前全球利率有上升趨勢,且102年就要實施準備金浮動利率,應可再等半年再檢討是否要降短年期利率,亦或是修改公式。

原本預期賣到年底就沒得賣的6年或8年期養老險,目前應該還有半年時間可以喘息,半年之後,就看公債利率是否跟著升息反彈或是有調整公式,否則調降利率仍是難以避免;但若公債利率大幅上升,消費者也可能在明年下半年買到更便宜的保單或更高報酬率率的養老險。

保單責任準備金預定利率,即是壽險公司收取保費後,要提存準備金的依據,利率越低,壽險公司要提存的準備金越多。同時保戶繳交保費是依據保單預定利率,一般而言,保單預定利率是低於或等於保單準備金預定利率,例如保單責任準備金預定利率2%,則保單預定利率可能只有1.5%到2%,保單利率越低,保費相對也就越高。

新台幣保單責任準備金預定利率是依前1年國內10年期公債殖利率計算出來的,國內公債因為熱錢湧進,殖利率曲線未必跟著升息反應,因此保發中心依據公式,建議短年期保單責任準備金預定利率一次調足,降到1%到1.25%左右。

保險局官員表示,短年期保單「一定要管」,目前市場利率就是這麼低,壽險業收了短期保費,能運用的報酬率就是這麼低,若未來半年仍是持續低利率,保單責任準備金預定利率必須調整到符合市場情況。

壽險業者以短年期保單承作越多,可降低利差損問題為由,不認同保單降息,保險局認為,長年期保單多作一些,才能真正有助壽險業者,且提高國人保障。

 

 

國壽首家獲准海外投資增至45%

2010-11-18 01:23 工商時報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金管會號召壽險資金協助抗熱錢!國泰人壽昨(17)日宣布,已獲得金管會核准,成為國內首家可將國外投資上限由40%提高到45%的壽險公司,國壽估計可多出新台幣1,300億元投資海外,若以目前國外投資避險後報酬率4.4%來看,將比錢放在銀行定存,每年多出50到60億元的投資報酬率。

國泰金控總經理陳祖培表示,將待找到合適投資標的後,儘速匯出。國壽副總林昭廷也表示,國外投資標的極多,1,300億元要消化不困難,但國壽會逐步匯出海外,且新匯出資金100%都會採傳統CS或CCS避險,降低未來的匯兌損失風險。

在炒匯熱錢湧入亞洲,且快速推升新台幣匯率下,金管會從10月開始,就表明立場,會盡力協助央行穩定匯市及金融安定,其中加速核給壽險業海外投資額度即是其中一項行政措施,目前如三商美邦人壽、台銀人壽、南山人壽、台灣人壽申請提高到40%,中國人壽申請提高到45%,若這些公司都獲准提高,加上國壽的1,300億元,估計可增加近2,800億元可匯出海外,對向沖抵炒匯熱錢的匯入。

國壽是去年9月就向金管會提出申請,要提高到45%,即目前保險法規定的最高上限,必須RBC在250%且有風控機制者才能提出,同時要建制內部模型等,國壽來來回回補件說明,保險局要核准第一家可投資海外45%的公司,把關也極細膩,甚至請專家學者一同評鑑國壽的內部模型。

雖然從送件到核准已超過1年的時間,國壽方面相當感激金管會下半年加快作業速度,否則目前國壽海外投資已逼近40%的滿水位,再不核准,資金將無法去化。

國壽今年前9月國外投資已達1兆500多億元,避險前年化報酬率有5.6%,避險後則為4.4%,比起存放在國內存款報酬率0.2%來看,多出1,300億元的投資額度,一年至少可多出50到60億元的投資收益,而國壽近期也開始投資香港H股及紅籌股,未來可望取得大陸QFII資格,投資大陸股市、債市等,這些都需要國外投資額度才能進行。

多重重大傷病保險 心安保倍

 2010-11-17/聯合報/AA3版/財經新訊

【文/陳盈嬑】近年來衛生署為了減少健保財務支出,陸續實施「總額預算制」及「DRGs新制」,形成自費項目愈來愈多,也出現有些醫療院所限縮門診或住院日數的情形。大都會人壽建議,民眾若想未來有更好的醫療品質,仍需要以商業保險來補強,最好再加上「重大傷病保險」以因應未來的需求。

大都會人壽指出,若只投保一般醫療險,僅足夠支付住院及手術的費用,無法彌補長期看護費、生活費、自費醫療項目等費用,以大都會人壽推出的「心安保倍多重重大傷病保險」為例,可三次給付重大傷病,保障項目涵蓋三組32項重大傷病。保障期間首次罹患重大傷病者,可領取第一次重大傷病保險金並豁免保費,之後確診罹患不同組別重大傷病且距第一次確診間隔一年以上,可領取第二次重大傷病保險金。第三次確診罹患與第一、二次不同組別之重大傷病,且距第二次確診間隔一年以上,即可領取第三次重大傷病保險金。

投保「心安保倍多重重大傷病保險」繳費20年,就可保障30年,若在保障期間未曾領取重大傷病保險金而身故者,可領回身故保險金,保障期滿仍生存者且未領取重大傷病保險金者,可領回所繳保費總和,同時,在保障期間額外提供9項高治癒性癌症保障,可額外給付保險金額的5%,給付後保險仍持續有效。

 

外資賺匯差 財部擬課稅

坐等升值賺匯差不正當投資行為

2010-11-18-自由時報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近來炒匯熱錢持續湧入,暫時停泊在銀行或債市,坐等新台幣升值,這類炒匯所得卻無法課稅!財政部昨天表示,外資匯入後再匯出,屬於「結匯」,因此而賺取的匯差,現行法規無法課稅,但對於這種不正當的投資行為,將檢討是否課稅。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洪吉山表示,根據財政部於九十年發布的解釋,外資來台從事遠期外匯交易,取得收益應課徵所得稅;若外資依規定申請投資國內證券,產生的股利所得、利息所得等,也要課稅,但「申請匯出新台幣本金時,尚無課徵所得稅問題」。

換句話說,外資經許可匯入後,將投資本金兌換為新台幣,卻未依申請用途投資股市,反而將資金停泊在銀行或債市,等待新台幣升值後再匯出,因此所賺取的匯差,屬於「結匯」行為,表面上「不發生所得」,所以無法課稅。

洪吉山說明,根據「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所得應以新台幣計價,遠期外匯交易的匯兌收益,最後是以新台幣結算,因此收益要課稅;至於外資匯入再匯出,以美元計價有匯差,但以新台幣計價,是沒有所得的,所以沒有課稅的問題。

財政部主任秘書李慶華表示,外資申請來台投資股票,所產生的股利所得、利息所得等,都要課稅;若外資匯入後未投資股票,外匯主管機關可採取各種行政手段,將外資導入正當投資,或是要求外資匯出,但外資匯出時所賺取的匯差,目前沒有課稅的問題。

李慶華強調,外資來台後未依申請用途買股票,而是坐等新台幣升值以賺取匯差,這種不正當投資行為,應由主管機關採取行政手段,如果行政手段沒有辦法處理,財政部會檢討是否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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