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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一篇癌症險防癌險VS重大疾病險 (1) 罹癌的財務風險中,我們知道一但得了癌症,很可能會造成家庭的財務負擔。我們這一篇就來探討,巿售一般的防癌症有理賠哪些項目。

下表是某家大型保險公司的終身防癌理賠項目:

給付項目

每一單位給付額

給付限制

1.罹患癌症保險金

特定癌症

10,000元

一次為限

其他癌症

50,000元

一次為限

2.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

每日

1,200元

 

3.癌症出院療養保險金

每日

600元

 

4.癌症門診醫療保險金

每次

500元

每日一次為限

5.癌症化學醫療保險金

每次

1,000元

每日一次為限

6.癌症放射線醫療保險金

每次

1,000元

每日一次為限

7.癌症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

每次

20,000元

限切除腫瘤為目的之外科切除手術

8.癌症骨髓移植手術保險金

120,000元

一次為限

9.癌症義乳重建手術保險金

20,000元

一次為限

10.豁免保險費

保險責任期間罹患「其他癌症」者,免繳交未到期之保險費

給付上限

每單位給付總額以180萬元為限

 

 

這是給付有總額上限的終身防癌,讓我們再看看某家理賠無總額上限的保障至95歲定期防癌險的保障內容:

PCC_1.png 

再讓我們看看業界某家保費便宜的保證續保至70歲的一年期定期防癌險的保障內容:


每一保險單位理賠內容
1. 罹患癌症保險金(一次為限) 100,000 元 ( 原位癌 15,000 )
2. 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每日) 1,200 元(同一保單年度限 180 日) 
3. 癌症外科手術醫療保險金(每次) 30,000 元 (原位癌 4,500 元)
4. 癌症在家療養保險金(每日) 600 元
5. 癌症門診醫療保險金(每日) 600 元
6. 出院後放射線醫療保險金(每日) 600 元
7. 出院後化學治療醫療保險金(每日) 600 元 
8. 癌症骨髓移植醫療保險金 (一次為限) 60,000 元 
9. 癌症義肢裝設保險金(一次為限) 100,000 元
10.癌症義乳重建保險金 60,000 元給付 

 


 

 

我們從上面的內容不難發現,目前巿面上的防癌險,多是定額給付,有住院,有動手術,有放化療,有門診,才能申請理賠。所以如果治療癌症的過程中沒有住院或動手術,能理賠的項目可以說是比較有限。

根據行政院衛生署民國九十七年的統計資料惡性腫瘤 Malignant neoplasm 平均住院天數為: 男:13.3日;女:25.4日,總平均18.4日,如果以日額給付的標準來看,投保的單位如果不足,很有可能理賠金不足以支付龐大的醫療支出。

另一個投保防癌症要注意的地方,則是有些公司的防癌險不理賠併發症。大家可以參考現在代險雜誌的文章:癌症險不賠併發症,合理嗎?最常見的癌症險理賠糾紛。在選擇防癌險時,選擇在條款中有明文理賠併發症的防癌險,對消費者自己的保障較好,因為癌症有轉移,擴散和復發的特性,同時在癌症治療的過程中,很容易產併發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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