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新聞2011.7.5】
金管會勸導,不動產授信大減
三保險 職場新人必備
一年期傷害險 省事省錢
夫妻互贈不動產 難躲奢侈稅
金管會勸導,不動產授信大減
2011-07-05-工商時報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據金管會官員透露,已核訂17家國銀改善計畫,要求在年底前改善不動產授信過於集中情況,由於房屋修繕貸款逐月下降,且前5月減少逾700億元,加上放款快速成長,不動產授信集中度由去年底37.98%降為5月的37.13%。
金管會官員透露,這17家本國銀行都是房貸授信、房屋修繕貸款加計建築貸款合計數,占其總授信比重超過或接近40%者,各家改善計畫方式不同,金管會也沒有強制要求一定要降到40%或35%以下,但可確定的是不動產放款集中度不會再提高,且放款分類會顯著改善。
金管會先前主要就銀行不動產放款集中度管理,首先要求銀行確定貸款分類,對非自用不動產須提高資本適足性風險權數,從45%提高到100%,其次是房屋修繕貸款用途若是購屋,必須重分類到房貸授信,以計算銀行法72-2條的限額。
銀行局也提醒所有銀行,若貸款用途與當初申請時不符,可啟動加速條款,視同契約到期,要求客戶提早還款,主要是希望減少利用其他貸款購屋者的比重。
三保險 職場新人必備
壽險、醫療險、意外險 專家建議先滿足基本保障 再用分紅保單累積財富
2011-07-05/經濟日報/B4版/理財百科
【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很多畢業生將投入職場,邁向人生下一個階段,壽險業者說,壽險、醫療險、意外險是社會新鮮人必備的三大基本保險,當保障完備後,再利用分紅保單或投資型保單有紀律地累積財富。
根據人力銀行調查,企業願意給予應屆畢業生的平均起薪為2萬3,650元,扣除日常生活基本開銷後,運用剩餘薪水規劃一份完整的保險規劃,不僅是為自己負責,也可以為家人減輕意外發生時的經濟負擔。
針對社會新鮮人的保險規劃,一般建議保費支出以不超過月薪的十分之一為基準。
錠嵂保險經紀人公司台北營業處余婉琴經理表示,完善的保險可解決不能工作或收入中斷後的生活問題,最好是以年薪的十倍為保障基本額度來規劃保險。
初入職場的年輕人在收入不豐的考量下,可以選擇購買定期壽險、定期醫療及意外險等。
多數社會新鮮人既有的保單都是小時候由父母規劃,但隨著年紀增長及生涯規劃所伴隨的責任,舊保單可能無法全面涵蓋可能面臨的風險,必須重新檢視保單的保險額度和保障範圍,並做補強。
余婉琴強調,舊有保單的檢視與補強必須以不造成損失為首要考量。
如果既有保單即將屆滿,不需要立即停保另做新的保險規劃,可以一年一約的醫療險和意外險來補強。
另外,早年購買終身醫療險和終身癌症險,可能已經不敷現代醫療環境衍生的支出,余婉琴建議,可以參酌目前健保自費醫療的水準,適度調高實支實付型醫療險的額度,並加強日額型醫療險,以解決收入中斷所造成的財務負擔。
余婉琴指出,社會新鮮人在外活動時間較長,面臨的風險亦較高,在預算有限下,市面上許多產險公司推出的意外險商品,可以較低的預算來管理意外風險,甚至還包含定額責任險,可以解決可能面臨的賠償問題。
在基本保障獲得滿足後,若仍有餘裕,可以運用保險為自己儲備人生第一桶金;生性保守的新鮮人,可以選擇分紅保單,積極理財型的新鮮人,則可選擇保資型保單。
一年期傷害險 省事省錢
常出國,未必要買旅平險…
2011-07-05/經濟日報/B4版/理財百科
【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如果你經常出國旅遊或出差,每次出門都要投保旅平險,不僅麻煩也比較貴。壽險業者說,可選擇一年期的傷害險,現在有壽險公司推出「一三五」意外險,提供國內一倍、出國三倍、飛航五倍的保障。
保誠人壽建議經常有出遊計畫的民眾,可選擇一年期的意外保障,可以省去每次出遊都要投保旅遊平安險的麻煩。
隨風險意識提升,民眾安排出國行程時,多會購買旅遊平安險來增加保障,但在安排國內旅遊時或經常有差旅需求的民眾,往往會忽略風險規劃。
保誠人壽行銷長王金玫表示,民眾平常就該投保意外險,而常出國的民眾,可選擇投保針對國外行程有加倍保障的意外險。這類保單屬定期意外險,一次投保就擁有一整年的保障。不僅出遊有保障,平常不出遊的日子也在保障範圍內,惟需注意意外險的保費會隨職業等級變更而有所不同,若職業變換也應該主動通知保險公司,以確保權益。
夫妻互贈不動產 難躲奢侈稅
持有不到2年就移轉 依成交價課10~15%稅金
2011年 07月05日-蘋果日報
【陳瑩欣╱台北報導】財政部昨日對《特種貨物及勞務銷售稅》(即奢侈稅)重申「從嚴認定」課稅原則。
官員指出,夫妻間互相移轉的不動產,雖然在資產過戶時免課贈與稅、奢侈稅,且適用「一生一次」的土地增值稅優惠稅率,但是配偶持有不動產不到2年就出售,仍受奢侈稅規範,要課10~15%的奢侈稅,避免有心人士走漏洞。
針對夫妻間贈與不動產移轉,該如何課徵奢侈稅?財政部政務次長張盛和昨日表示,過去奢侈稅上路時,已對夫妻間互相贈與不動產的核課方式做過說明,現階段沒有再提解釋令的迫切性。
不論賺賠都課
財政部稅務人員表示,目前贈與稅的稅率是10%、土地增值稅的稅率依公告現值累進課稅,稅率達20%到40%。但根據稅法,夫妻間贈與免課「贈與稅」,再者,如果受贈的人沒有使用過每人「一生都可享有一次」的土地增值稅10%優惠稅率,受贈後再出售的土地仍可享有相關優惠。
但是,在奢侈稅上路之後,持有不到2年就進行短期移轉的不動產,只要符合財政部原先認定的標準,不論是賺、賠都會被依成交價格課10%到15%的稅金。
財政部此舉就是要避免有心人士,利用一生一次的土地增值稅優惠稅率,規避奢侈稅。
以持有1年、成交金額1000萬元的不動產為例,若被贈的一方,持有不動產未滿兩年,就出售,就要負擔高達150萬元的奢侈稅,如果逃漏奢侈稅,最高可以加罰450萬元,等於課徵600萬元稅金。
採取從嚴認定
財政部賦稅署三組組長吳蓮英指出,奢侈稅在立法時就對土地移轉的觀念採取從嚴認定的原則,對「持有2年」的認定,是以銷售或移轉過戶後起算,時間點沒有打折的空間。
稅務官員指出,有些繼承人是在沒有預期下繼承不動產、或是來不及辦理拋棄繼承,若屬於這種情況下,在過戶後的2年內轉手賣出去,是不會被課奢侈稅。
財政部表示,如果是富爸爸將自己名下的不動產送給子女,若符合贈與規則,也是不會被課奢侈稅,但為了避免有心人士利用人頭,營造「贈與」的事實,來規避奢侈稅,稅務人員最近也會嚴查虛偽不實的贈與案件,防止不法逃漏情形。